茲卡病毒感染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國內第4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感染個案,為本國籍43歲女性,今年2月至7月期間隨丈夫至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聖露西亞(目前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二級警示),7月下旬返國後出現噁心、嘔吐、發燒、流鼻水、關節痛及肌肉痛等症狀至診所就醫,續因臉部、肢體出現紅疹再度就醫並通報採檢,經疾病管制署確認感染茲卡病毒。全球截至目前至少有64國或屬地持續發生茲卡病毒本土病例,以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最為嚴峻,雖部分地區病例數趨緩,惟整體疫情持續,仍須提高警覺。疾管署已將具流行疫情之54國或屬地,包括泰國、菲律賓、越南、印尼4個亞洲國家,旅遊疫情建議列為警示(Alert)。
疾管署籲請提醒旅客注意下列事項: 
(一) 出國前:
1. 已懷孕婦女請暫緩前往流行地區,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如必要前往請先諮詢醫師。
2. 一般民眾如計畫前往流行地區,可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感染風險,並做好行前防蚊準備工作。
(二) 旅途中:
1. 於當地務必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,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、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及住在有紗窗、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。
2. 出現疑似感染症狀,包括發燒、頭痛、關節疼痛、紅疹及結膜炎等,儘速於當地就醫。
(三) 返國後:
1. 旅途中有疑似感染症狀旅客於返國入境時,請務必主動通報本署機場檢疫站;返國後兩週內如有前述不適症狀,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。
2. 民眾如離開流行地區,請依循「2226原則」進行防護措施:
(1) 女性無論有、無疑似症狀,均應延後2個月懷孕;
(2) 男性如無出現疑似症狀,2個月內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,若出現疑似感染,至少6個月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。
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「茲卡病毒感染專區」(http://www.cdc.gov.tw),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,如話機無法撥打簡碼電話號碼,請改撥0800-001922防疫專線。
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http://www.cdc.gov.tw/CountryEpidLevel.aspx?treeid=AA2D4B06C27690E6&nowtreeid=4DD5EDD98F8580AA